党委教师工作部 人力资源部
部门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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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责
发布时间2017-09-04      浏览次数:855



党委教师工作部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家、学校党委关于高校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决策和部署,协同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和工作规划,建立教师大思政格局。

二、协同落实教师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强化教师理想信念教育;组织开展教师思想状况调研,研究提出工作对策和建议。

三、统筹开展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师德建设长效机制。

四、统筹健全教职工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考核机制,在教职工招聘录用、年度考核、聘期考核、岗位聘任及整、职称评聘续聘、评奖评优等工作中,将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考核摆在首要位置。

五、协同开展教师荣誉奖项评选表彰和宣传展示工作,强化榜样引领作用;组织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培训等活动,增强教师育德意识和育德能力。

六、统筹构建师德监督体系,建设师德档案;牵头负责教师师德失范行为调查处理。

七、健全教师培训运行机制,丰富拓展培训方式与内容,协同开展教师交流培训活动、教师社会实践活动,引导教师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

八、完成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人力资源部工作职责

一、负责制定学校人力资源管理的方针、政策和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工作。

二、负责制定学校人力资源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学校人员招聘,办理员工人事变动及离退休事宜。

四、负责制订员工培训计划并实施培训,组织学校员工进行各类执业资格证书的考试工作。

五、完善学校薪酬和激励制度,调动员工积极性,组织制定学校绩效考核制度,定期进行员工考核。

六、负责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和管理工作,代表学校解决劳动争议、纠纷或进行劳动诉讼。

七、负责学校教职工的劳动社会保险事宜。

八、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工作职责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负责教师发展管理与研究的专门机构,在人力资源部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负责教师培训、教学咨询服务、教学经验推广交流活动,并开展教师发展研究工作。


办公地点:平原校区行政楼3楼

联系电话:0373-7375857 (培训、职称、薪酬)

                 0373-7375827 (招聘、考勤、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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