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本科高等学校教学名师申报工作的通知》(豫办高〔2022〕181号)要求,现将2022年度河南省本科高等学校教学名师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从在职的专任教师中遴选河南省本科高等学校教学名师,适当向青年教师和一线教师倾斜。
二、遴选条件
申报人选应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人师表、师德高尚;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育理念先进,教学艺术精湛,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注重教学梯队建设,具有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能力;学生评价优秀,科学研究能力强,在教育领域和社会范围享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
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人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近6学年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96学时/学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医学专业任课教师按教学时数计算,本科教学工作量平均不少于60学时/学年,含案例教学和临床带教)。
2.非现任校级领导。
3.非国家“万人计划”、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和“中原英才计划”等人才入选者。
遴选指标体系见附件1。
三、遴选程序
1.单位推荐。各单位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申报,要切实加强对推荐人选学术道德、职业品德等方面的考察,做好人选推荐过程中的法律、商业等风险评估、预防和处置工作。推荐表、支撑材料见附件2、3。
2.评审公示。学校组织专家根据遴选指标体系对推荐人选材料进行评审,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向省教育厅推荐。
申报人必须按要求如实填报材料,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律取消申报资格。材料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任何时间发现问题即取消资格。
四、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于6月16日11:00前报送纸质版推荐表和支撑材料各一份至人力资源部,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支撑材料(电子版限50M以内)要求单独装订并附目录、页码,包括:①身份证复印件;②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③推荐表所填内容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联系人:王恺 电话:0373-7375857 邮箱:sqmcfdc@sqmc.edu.cn
附件:
人力资源部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