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理论测试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3-17   浏览:26

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23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理论测试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20号)文件通知,结合《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23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理论测试有关工作的补充通知》要求,现将我校2023年度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理论测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试时间

科目一:3月26日14:30—15:20;

科目二:3月26日15:40—16:30。

二、考试地点

平原校区图书馆五楼多媒体文献阅览区。

三、考试方式

本次理论测试采用电脑机测方式进行,将通过河南教师网络学院(www.hnjswlxy.cn)平台开展。

四、补测安排

本次测试不合格者及未参加本次测试者,可于4月22日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补考,具体安排如下:

科目一:4月22日14:30—15:20;

科目二:4月22日15:40—16:30。

补测地点:平原校区图书馆五楼多媒体文献阅览区

五、考试须知

1.本次考试由我校统一准备考场,集中考试。考生个人自行进行考试者,将取消本次考试成绩。

2.开考前30分钟开始入场,考试开始15分后禁止入场,请考生至少在开考前30分钟达到考场

3.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工作证,核验无误后方可入场。入场后请按考生号有序入座

4.每场考试开始前10分钟,可进行人脸识别认证,认证通过后方可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考试。

5.考试开始20分钟后,可提交试卷。

6.考试时间结束,将会强制交卷,请各位考生合理安排考试时间。

考试纪律

1.考试期间严禁携带手机、相关资料等进入考场。

2.人脸识别通过后,严禁离开座位,提交试卷后或考试时间结束,可离开考场。

3.考试期间严禁遮挡、躲避、关闭摄像头。

4.考试期间严禁擅自偏离摄像头监控范围。

5.考试期间严禁衣着不得体,佩戴帽子、墨镜等。

6.考试期间严禁与他人交流。

7.考位附近严禁有除考试专用设备以外的其他电子设备。

8.本次考试考场纪律由我校组织现场监考人员维护,省教育厅通过线上联网实时监控,考试过程中严禁各种违纪行为,一经发现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其他说明

(一)加强组织领导。今年是我省高校教师资格考试改革第一年,省教育厅及我校领导高度重视,请有关部门做好相关配合工作,确保考试平稳安全有序。

(二)严格资格审查。各院(部)要按照报名要求,做好考生资格审查工作,及时转达相关通知,保障符合考试要求人员按时参加测试。

(三)严肃考风考纪。各院(部)要强化考风建设,督促考生诚信考试、守法考试。省教育厅将以线上与实地相结合的方式对考试组织情况进行巡考,对组织不严密、发生问题的院(部),将视情进行通报,对情节严重的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