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辅导员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9-28   浏览:10

各单位:

根据《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辅导员等级化管理办法(修订)》(院人〔2021〕15号),(附件1,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现开展2023年度辅导员等级化认定工作,有关事宜及时间安排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校评委会,校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辅导员等级评定工作的组织与实施,办公室构成如下:

主  任:李  森

副主任:王  莉

成  员:张娇娇  唐玉玲  刘清华  王  轲

二、申报人员范围

符合《管理办法》中各等级申报条件的辅导员。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材料

1.申报人员填写《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2023年度辅导员等级认定评审简表》(附件2,以下简称《评审简表》),并提交相应证书、教科研业绩等材料原件。

2.相关支撑材料包含:教学日历、各类竞赛获奖证书、论文、著作、教材、项目、专利、成果等。其中论文另须提供检索页和国家新闻总署“期刊-期刊社”查询截图;著作、教材另须提供CIP检索页、字数证明。

3.申报单位需汇总填写《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2023年度辅导员等级认定申请汇总表》(附件3)及其他有关材料(附件4)。

(二)业绩要求

1.申报人员所有业绩材料起止时间为申报等级次一级聘任时间至2023年6月30日。

2.要求各项教科研业绩均需符合《管理办法》及《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职称评聘业绩认定细则》(院发〔2022〕50号)(附件5)文件要求。

3.办公室负责统筹安排各项业绩审核工作。其中,教务部负责教学课时量、教学效果、教学竞赛、精品课程和各级各类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等教学项目的审核;科研部负责各级各类论文、科技项目和奖励的审核;学务部负责学生工作经历、带学生人数等工作业绩的审核;人力资源部负责申报资格的审核;涉及其它部门的材料由相关负责部门审核。

四、推荐办法

(一)初评推荐

初评推荐分四个环节,各书院根申报人四个环节的综合排序,确定推荐人员名单。

初评推荐分四个环节,各初评委根据申报人四个环节的综合排序进行推荐,确定推荐人员名单。

1.师德师风考核。师德师风考核由党委教师工作部组织各师德师风分委会组织开展;各初评委依托基层师德师风建设分委员会对参评人师德师风表现进行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2.综合考评。所在基层党组织根据参评人思想政治、日常工作表现、工作实绩贡献等进行综合考评,并对考评结果合格者进行排序。

3.业绩评价。各初评委对参评人业绩进行公开展示、评价,评价要突出质量导向,推行代表性成果评价,并对评价结果排序。

4.现场评审。各初评委组织申报人员业绩情况及现场述职情况进行评审,对评审结果排序。初评委构成及工作要求按照《管理办法》要求执行。申报人要侧重于个人在学生管理、教学科研、工作业绩等方面的代表性业绩和贡献现场述职。

综合考评、业绩评价、现场评审的权重分别为20%、40%、40%,要求不得出现并列排名情况。

(二)校评委会评议

校评委会根据各初评推荐组申报符合条件人员数及学校发展实际核定各级别指标,并开展有关评审工作。

五、工作安排

(一)各书院组织学习《管理办法》,明确工作职责、评审条件和聘期职责等内容。

时间安排:9月28日-10月7日

(二)申报人员严格按照要求填写《评审简表》(附件2),并提交所在书院审核。

时间安排:即日起至10月8日

(三)各书院初审《评审简表》,并审核申请人员相关业绩材料原件、扫描件。

时间安排:10月9日-10月13日

(四)各书院对审核通过人员进行公示,要求须同时公示申请人员业绩原件,公示期不少于3天。

时间安排:10月14日-10月16日

(五)各书院开展师德师风考核、业绩评价、综合评价及初评委现场评议工作,并将各项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

时间安排:10月17日-10月29日

(六)各单位提交附件2、3、4有关材料(一式一份,纸质版与电子版均提供)、附件6电子版及申报人员业绩支撑材料原件。其中,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4031101@sqmc.edu.cn  

时间安排:10月30日-10月31日

(七)各业务主管部门审核申报人员业绩。

时间安排:11月1日-11月8日

(八)业绩公示

(九)指标核定

(十)校级委员会评议

附件详见OA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