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强化教育领域人才梯队建设,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工作的通知》(教办人〔2024〕215号)要求,现将开展2024年度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一)推荐范围
1.面向在豫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及教育教学研究机构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2.已获得省教育厅及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已获得国家、省级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人选等人员不再推荐;
3.主要推荐教学科研一线、在学校学科建设中起到骨干核心作用,同时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一定贡献、取得较大成绩、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年轻人才。
(二)推荐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忠诚教育事业,勇于改革创新,出色履行岗位职责,乐于奉献,品德高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学术技术水平应在省内教育系统处于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和较高的学术造诣;
3.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和组织管理能力,在学科建设和发展中能真正起到带头、促进作用,在教育教学改革中有所建树;
4.教学、教研人员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
5.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博士毕业人员具有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6.一般应在4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在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同时,原则上近五年内还应取得下列业绩之一:
(1)主持或参与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社科基金资助项目;
(2)主持或参与(排名前两位)完成省自然科学基金或社科基金资助项目;
(3)主持完成省辖市(厅)级科研项目;
(4)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或社科类奖;
(5)获省辖市(厅)级科技进步一等奖(排名前三位)或二等奖(排名前两位);
(6)在职业教育、基础教育教学改革中取得创新性成果,在提高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培养作出重要贡献。
(三)推荐名额
我校共有2个推荐名额,各教学单位可推荐1位符合条件的教师。
二、推荐要求
(一)推荐流程
经过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专家评议、公示等程序,确定推荐人选。各教学单位推荐人选要确保公平公正公开,要确保教师的的监督权和知情权。
(二)提升质量
各教学单位要把人选质量放在首要位置,严格把握条件、标准和程序。要树立科学评价导向,坚持德才兼备,杜绝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和论资排辈等倾向,切实将最优秀的人才推荐上来。如推荐人选不符合条件,空出的指标不再递补。
(三)严格程序
学校组织学术委员会根据推荐条件、专家评议和人选所在单位推荐情况以及指标数,对推荐人选进行审核,按照有关规定征求纪检监察审计部意见,并报省教育厅核定。
(四)加强审核
此次推荐工作通过“河南省教育厅人才评选管理系统”采取无纸化方式进行。各教学单位要认真学习系统使用方法,指导申报人选正确填报,严格审核,确保报送的数据信息规范详实。如发现申报人选材料弄虚作假,取消其申报资格。
三、报送材料
(一)电子数据
通过“河南省教育厅人才评选管理系统”(rcpx.open.ha.cn)报送。各教学单位于申报前联系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工作人员分配申报人账号,组织教师按照申报人操作手册(见附件),进入“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栏目填写并上传支撑材料。
(二)截止日期
所有电子数据均须在2024年7月22日12∶00前报送。请严格按照时限要求报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推荐资格。
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联系人:王 恺 联系电话:0373-7375857
附件:申报人操作手册
人力资源部
202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