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4年7月1日起河南省所有统筹区实现生育津贴“免申即享”。生育津贴“免申即享”是指参保女职工办理出院结算时只需结算生育(含计划生育,下同)医疗费,无需申请即可享受生育津贴的经办模式。
符合新乡市生育津贴待遇的女职工在本市生育定点医疗机构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结算时,由生育定点医疗机构上传相关信息,即可在河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生成生育津贴信息,由医保经办人员按照政策审核通过后,向女职工生育时所在用人单位拨付生育津贴。对于异地无法联网直接结算的生育医疗费,参保人员只需在河南省医疗保障公共服务平台或“河南医保”小程序上传生育信息申报生育医疗费,也可实现生育津贴“免申即享”。
生育津贴的拨付进度可在“河南医保”小程序上如下图所示方式查询,一般为生育后六个月拨付,学校按季度汇总到账的生育津贴后结算发放给教职工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