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6-23   浏览:27

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工作的通知》(教人〔202121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全省教育系统高层次青年专业技术人才梯队建设,现将开展2021年度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和条件

(一)选拔范围

1.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面向在豫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及教育教学研究机构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2.已入选“333人才工程”“555人才工程”“811青年人才工程”等省级及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已获得国家、省级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人选等人员不再推荐。

3.主要推荐教学科研一线、在学校学科建设中起到骨干核心作用,同时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一定贡献、取得较大成绩、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年轻人才。

(二)选拔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思想解放、求实创新、拼搏奉献,师德高尚。

2.学术技术水平应在省内教育系统处于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和较高的学术造诣。

3.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和组织管理能力,在学科建设和发展中能真正起到带头、促进作用,在教育教学改革中有所建树。

4.教学、教研人员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

5.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博士毕业人员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6.推荐人选年龄原则要求:一般应在45周岁以下(197611日以后出生)。

在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同时,原则上近五年内还应取得下列业绩之一:

1.主持或参与(排名前两位)省自然科学基金或社科基金资助项目;

2.主持省辖市(厅)级科研项目;

3.获省辖市(厅)级科技进步一等奖(排名前三位)或二等奖(排名前两位);

4.在职业教育、基础教育教学改革中取得创新性成果,在提高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做出重要贡献。

二、推荐程序

各单位推荐人选要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公示在本单位范围内开展,要确保群众的监督权和知情权。

学校组织学术委员会评审各单位推荐的合格候选人,进行公示,将公示无异议的教师推荐至教育厅。

三、推荐名额

各教学单位可推荐本单位1名教师。

四、人选管理

1.建立考核制度。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是河南省教育系统的一项综合荣誉称号。各单位要结合入选人员工作的特点,主要从政治业务素质、学术技术水平、教研质量和效果等对其进行考核,一般应与年度考核同步进行,考核结果存入个人档案。 

2.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对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考核中的不合格者,对有违法、违纪或其它不适于作为学术技术带头人行为的,由各有关单位的人事管理部门报我厅备案并取消其资格。

3.建立择优推荐机制。凡遇推荐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等省级人才项目人选时,要根据有关规定要求,可从入选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的人选中择优推荐。

五、报送材料

(一)书面材料

1.《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选情况登记表》(见附件),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一式5份。

《登记表》中“贡献、水平、效益”栏目字数不超过500字。内容应包括:①本人主持或参与的研究课题的级别和数量、获奖项目的级别和数量、主要项目概况;②发表论文和出版著作情况;③获得的荣誉称号(由县级以上人事或教育部门牵头表彰的)。

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针对上述所列的内容,有所侧重。所填内容既要简明扼要,又要真实准确,提供的各项数字均应有相关的证明材料为依据,不得使用模糊含混的字眼。如:“10余篇”“近20项”“省内一流”“国际领先”等。 

2.所在单位出具的推荐人选考核材料1份。从德、能、勤、绩、廉、学等方面对推荐人选进行考核,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3.佐证材料1份,按照目录清单顺序装订成册,具体包括:

1)各类证件、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推荐人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荣誉证书复印件。

2)代表性论文、论著。2016年以来出版的著作封面、扉页、目录,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刊物发表的论文发表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页复印件。

3)科研成果。2016年以来主持(参与)的科研项目相关证明材料。

每位人选的书面材料单独装袋,封皮注明候选人姓名、工作单位。

(二)其它要求

请各单位于63011:00前将上述材料电子版(文件名以“教学单位-姓名”命名)发送至邮箱sqxyfdc@126.com,纸质版报送至人力资源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联系人:王恺


附件: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选情况登记表.docx


 

人力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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