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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办理生育医疗费需带资料:结婚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医保卡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住院证(住院三天内办理)。男职工无工作配偶除带以上资料另加女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社区无工作单位证明信。注意:非新乡市区生育请提前来人力资源部开具介绍信《异地生育情况说明》到市民中心二楼生育保险窗口备案。 2.办理生育津贴需带资料:人力资源部领取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表、身份证、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结婚证原件、怀孕期间检查发票原件(现金缴费票据)、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属于难产或剖腹产的还需再提供:病历首页和手术记录单复印件。 3.办理上环、取环需带资料:单位介绍信、医保卡原件及复印件、取环者需提供医院证明。(办完手续三天内到医院就诊) 4.人工流产需带资料:单位介绍信、医保卡原件及复印件、上环证明或孕检手册(办完手续三天内到医院就诊) 5.定点医院:中心医院、第一人民医院、第二人民医院、妇幼保健院、三七一医院、新华医院、新机医院 6.2013年5月21日以后,取消《新乡市社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手册》(门诊重症慢性病患者除外),新乡市城镇职工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员看病时必须使用社会保障卡“持卡就医”,不用再带医保手册。 电话30602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