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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25年度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师函〔2024〕801号)和《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方式改革实施方案(试行)》(教师〔2022〕357号)要求,现将我校2025年度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人员对象及条件 (一)对象 1.我校在职或已签订聘任协议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专任教学人员。 2.我校附属医院(依据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的《河南省医学本科高等院校临床教学基地管理办法(试行)》认可的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人员参加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将结合医学人才培养需求,按教学任务师生比例核定报考人数。 报考人员除具备《教师资格条例》等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三个条件:由学校人力资源部纳入学校教师管理;取得卫生系统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系统讲授 1 门以上学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不少于 15 课时)。 3.我校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2015 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以及取得《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的教师,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符合《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的,可直接参加认定;跨学科认定应参加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 (二)条件 1.河南省范围内的高等学校在职教师,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符合国家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普通话水平达到相应要求。 2.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 5 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二、考试时间 2025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由线上培训和理论测试组成,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一)线上培训时间 2025年1月6日—2月28日 (二)线上理论测试时间 科目一:2025年3月15日 9∶00—9∶50 科目二:2025年3月15日 10∶05—10∶55 (三)线上理论测试补考时间 2025年3月22日 9∶00—11∶00 三、笔试考试方式 (一)考试报名 拟报名人员请于2024年12月19日前,向隶属教学单位提交申请。 有关教学单位初审申报人员资格,将本单位报名教师名单电子版(附件1)于2024年12月20日上午12:00前通过企业微信发送至郑帅涛处,过期未提交者视为不参加本次笔试。 (二)线上培训 人力资源部复审申报人员信息后,统一提交至省教育厅。省教育厅确定我校参训人员名单并开通网上学习权限后,参训教师可通过河南教师网络学院(www.hnjswlxy.cn)进入“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服务云平台”(以下简称“ 平台”),上传照片后可进行线上培训(使用手册见附件2)。 参训教师在规定时间内累计获得必修课60学时、选修课20学时为合格,合格后可参加理论测试。 (三)理论测试 线上理论测试仍在平台进行,参训教师可在3月3日—3月14日通过平台进行模拟考试练习,并按照平台内考试须知调试考试环境。考试共分两科,按百分制计分,两科成绩均为60分以上,为理论测试合格。不合格者可于3月22日进行一次补考。补考仍不合格者需重新参加下一年考试。笔试成绩有效期两年。 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审查委员会将在面试缴费时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各高等学校在面试缴费前认真审核汇总本校考生材料,在缴费环节配合审核,审核通过方可进行缴费参加面试。 四、报送材料要求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教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本单位考生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确保考试平稳顺利。 各单位联络员老师,务必做好本单位报名教师的信息审核、汇总、上报等工作,保证各项信息准确无误上报及时,并配合人力资源部做好参训教师的督学、管理与服务,确保符合条件的教师都能按要求参与考试。 联系人:郑帅涛 联系电话:13525090987
人力资源部 2024年12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