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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为客观、公正地评价2023年度学校中、高层管理人员的工作绩效和表现,根据文件要求,现将测评工作通知如下: 一、测评时间 2024年1月30日10:00-17:00 二、测评对象 A类人员:院领导副职人员。 B类人员:全体中层管理人员。 三、测评数据来源 360考评数据来源包括上级对下级考评得分,同级考评分数,下级对上级评议分数和相关单位考评分数。 四、参加测评人员范围 院领导;职能部门,书院全体人员;各院(部)中层管理人员,教研室(实验室)主任,副主任,行政科研教学秘书。 五、测评方法 此次测评采用线上进行,请登录电脑端按照流程进行操作。校内可直接登录人力资源管理系统,校外选择学校官网统一身份认证进行登录。 六、注意事项 1.参加测评人员本着对学院认真负责的态度进行客观、公正评价,不得讨论协商。 2.对认识不够深入、不够熟悉的人员可以选择不评价,但上下级关系必须评价。 3.测评对象较多的分页进行,每页10人,注意顶端页码。 4.逾期未提交数据的个人,视为放弃个人权利,不再统计。 业务咨询:彭 宽 15836021022 技术支持:翟江伟 13161798748
人力资源部 2024年1月29日 |